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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 装潢广告上写明是“预算=决算”,合同也签订了总造价是30966元,但不想工程近半,装修公司却以水电改造需另外支付费用为由额外收钱,双方发生争议,工程被迫停工。
装潢广告上写明是“预算=决算”,合同也签订了总造价是30966元,但不想工程近半,装修公司却以水电改造需另外支付费用为由额外收钱,双方发生争议,工程被迫停工,这让市民周先生非常郁闷。
周先生几年前在新街口买了一套80平米的房子,价值200多万,就想着给房子好好装潢。恰巧2010年9月期间,他在看报纸的时候发现一则广告:“130平米精装3.98万元,预算=决算”。思量过后,周先生决定请这家公司帮忙装修自己的房子。因为周先生的房子不是很大,双方协商后,最后以30966元的价格签署了全包装修合同。之后,装修工人进入房屋施工。过了一段时间,周先生因为公事到外地出差,等周先生回到南京,装修公司称其款项没有付清。
装修公司表示,周先生还要再付8865元,“这是水电改造的费用。”“总造价不是已经确定了吗?”周先生不解。但装修公司表示,这笔钱不在总造价内,水电改造费用另外计算是行规,应该以实际工程量为准。周先生一听就不乐意了,双方当即就闹得很僵。之后,装修工程就一直断断续续,直至停工。周先生最终选择了诉讼,将这家装修公司告上了法庭,要求其退还工程款,并按照合同规定,支付工期延误违约金。昨天,此案二审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。经过审理,法官当庭宣判,判处这家装饰公司在十日内支付9000元工程违约金,并退还原告2935.2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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